青海城乡居民“两病”用药最高可报销60%
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为健全医疗保障体系,让医保政策更好发挥作用,青海出台城乡居民高血压、糖尿病(简称“两病”)门诊用药新政策,患有“两病”的城乡居民在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60%。
根据青海省近日出台的《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》和《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》,新政策保障的对象为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、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、糖尿病,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“两病”患者。
据介绍,“两病”门诊用药医保不设起付线,患者在二级、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两药的报付比例分别为50%、60%,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,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,同时患有“两病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。参保人员需按照就近、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-3家定点医疗机构,作为享受“两病”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。
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郭广霞表示,新政策增强了城乡居民“两病”门诊保障能力,减轻了门诊用药负担,进一步提高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,通过多种宣传平台解读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政策,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。新华社西宁1月1日电(记者央秀达珍)
来源:新华网 作者:央秀达珍 [编辑:西安在线]
-
陕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
-
最高获无期徒刑 锡林郭勒盟一特大医保诈骗案一审宣判
-
兰州市医疗保障局:将确诊“两病”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
-
青海城乡居民“两病”用药最高可报销60%
-
宁夏推动“三医联动”医保多元复合式付费方式
-
甘肃在全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守护民众“救命钱”
-
西宁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限额
-
128个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拟谈判准入范围
上篇 | 中国固展面积最大航空馆银川航空馆开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