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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“3·15”前后,中消协都会点评一系列“霸王条款”,着实让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扬眉吐气。但令人尴尬的是,“3·15”过后“霸王条款”却依旧霸气十足……
■执著
民航法规专业委员会特约委员
市场经济应当以诚为本、讲公平、讲道义、讲法律,言而有信、童叟无欺,让人们在辛勤劳作之余,尽情享受精神与物质生活的愉悦。然而现实却不是那样美好,总有些让人憋气、郁闷的事儿。想讲理,没有让你较真的地方,想放弃,助长了“霸王”的气焰。
有人说,银行改革,先从储户“开刀”,先是收取卡费,发个通知,不管你看到没看到,不管原来的合同有没有约定,不管是银行主动送上门的卡,还是自己主动办的,对不起,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,我想怎么变就怎么变。前几天,又听说有的银行再次“动手术”,对达不到他们规定的日平均存款额标准的,一律加收季度服务费,还美其名曰“借鉴国际惯例”、“与国际接轨”。总之,只要是能够收钱的我一概“接轨”,对储户有利的则通通放弃。
由此不能不让让人想起大前年点评商品房领域的“不平等格式合同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”——即百姓称之为“霸王条款”,其中“虚假宣传不负责、认购定金难归还、单方扩大解约权、减免责任巧设计、一房二卖乱圈钱、违约责任不对等、面积误差设陷阱”,虽然主要描述的是开发商的“霸王之气”,但让专家和百姓不解的是:本以房产做抵押取得按揭贷款,为何还要强制上保险?本是为银行提供服务的律师鉴证,却让你掏钱?
细琢磨才发现,人家依仗的是行业的保护或地域的垄断。有的商家迫于竞争的压力,推出了各种优惠、打折手段促销,却又怕消费者较真导致自己的真实意思“露馅”,往往在《活动规则》的结尾加上“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”,作为欲盖弥彰的“灵丹妙药”。有的为了行业的一己私利,推出价格垄断式的“行规行约”,让你乖乖就范。
其实,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,更是诚信经济;市场有“眼睛”、法律有“牙齿”;任意剥夺别人的权利,其结果必然是消费者弃你而去。
不具备处罚权造就消协尴尬位置
打破垄断才可铲除霸王条款
■唐钧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
记者:中消协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?
唐钧:它是一个民间的机构,没有实质的处罚权。
记者:国外有类似中消协这样的机构吗?
唐钧:很多国家都有消费者协会,在国外的消费者协会一般是采用号召社会行动的手段来保护消费者。比如它可以号召消费者抵制某种商品,号召大家都不去买它。
记者:霸王条款为什么不害怕消协?
唐钧:很明显,霸王条款往往出现在一些垄断行业,这些企业处于垄断的位置。“如果你不买我的,你就没别的可买。”这种位置让他们无视社会的批评。
记者:消协的作用在于什么呢?如果它没有实权的话,如何改变目前这一局面呢?
唐钧:我认为消协真正的力量在于采取社会行动,因为它本身只是一个民间的社会机构。如果没有行动的话,它的力量很弱。消协可以凭借自身的威信和社会影响力,发动舆论,给企业以舆论压力,同时,政府也应采取措施,早日打破这种垄断的局面。
记者:行业主管部门对这些“霸王条款”有没有责任?
唐钧:由于目前我国很多垄断行业都是原来计划经济的产物,所以很多行业主管部门和这些企业的关系并不科学。比如卫生局不应该是所有医院的头,而应该是代表老百姓来管理监督医院的。电信局也不应该是电信企业的头,而是代表老百姓利益的。这种关系应该尽早改变。
记者:很多人把治理霸王条款看作是消协的任务,您觉得应该是谁的任务?
唐钧:真正能彻底解决霸王条款的,是政府的作为。比如打破垄断,比如允许多家企业竞争。真正市场化之后,市场经济的规律就能解决“霸王”的问题。中消协只是号召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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